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30日,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根据《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18)验字第 08-016 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市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市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汇报废气设计方案及调试情况,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桐琴江滨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义县壶山街道黄龙二路 7 号,租用武义县恒龙玉金厂广房,生产规模为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4月23日取得武义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建[2018]40 号),同意项目的建设。
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设计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台钻减少3台,其余生产设备与环评设计一致。
原辅料方面:实际消耗的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一致,消耗量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与原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区区污水管网,进入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熔化炉废气、燃生物质废气、调漆、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机加工金属尘等。
项目熔化炉废气+燃生物质废气经集气处理后引至15m高空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采用水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炉渣、金属屑、废机油、漆渣 喷漆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喷漆水帘废水、喷漆废气水喷淋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炉渣、金属屑收集后外卖;废机油、喷漆水帘废水、喷漆废气水喷淋废水、漆渣、喷漆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排放结论
监测日:项目厂区生活废水外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日均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企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二)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监测日,项目熔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及烟气黑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表2金属熔化炉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表4二级标准。
项目调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无组织废气:
监测日,项目周界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监测结论
项目炉渣、金属屑收集后外卖;废机油、喷漆水帘废水、喷漆废气水喷淋废水、漆渣、喷漆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项目监测结果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报告核算,企业经向外环境年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武环建[2018]40 号)批复中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年产 15 万套铝转盘生产线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按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废气的整治提升,以达到整治规范的要求,加强废气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铝熔化废气的收集,提升废气处理效率;
(3)严格按批复的要求规范各类危废的收集、管理、处置工作及台账记录。
验收组人员:
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
2018年8月30日
公示时间:2018年9月7日至10月7日
公示网站:www.wychaofan.com
举报电话:0579-89077285
附件:武义县超凡金属制品厂检测报告验收公示.pdf